关于受理举报农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 公 告

关于受理举报农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县委组织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我县农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是农村干部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

(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主要是农村干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或者在暗地里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活动,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主要是农村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四)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稷山县委组织部将认真受理我县农村干部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反映,对涉黑涉恶的农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9—5512380

电子邮箱:jsgbjd@126.com

信件投递地址:稷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稷山县委大楼414房间)  邮编:043200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25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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